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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验资 添加时间: 2014-11-5 17:46:50 点击次数: 872 次 返 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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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实务公告第一条的要求,对被审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验资适用范围: 1、在被审验单位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开业)登记; 2、出资者分期缴纳注册资本; 3、企业新设合并、分立,或企业改制时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新设立的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4、被审验单位出资者(包括原出资者和新出资者)新股入资本,增加实收资本(股本); 5、被审验单位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转为实收资本(股本); 6、出资者将其对被审验单位的债权转为股权; 7、被审验单位因合并增加实收资本(股本); 8、被审验单位因吸收合并、派生分立、注销股份等减少实收资本(股本); 9、被审验单位整体改制,包括由非公司制改为公司制企业、内外资企业互转; 验资所需材料: 1、 银行进账单(原件) 2、 银行报文(原件) 3、 银行询证函(事务所提供) 4、 营业执照复印件 5、 批准证书复印件 6、 商务局批复复印件 7、 申报单复印件 10、股东护照复印件(法人股需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11、公司章程复印件 12、业务登记凭证 13、公章 (注:以上复印件请加盖公司公章) 以上资料为新设立外资企业验资所需资料 验资办理时限:外资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