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010-57734709
     010-57734710
     1801005934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紫金长河【大河庄苑】7号楼207

当前位置专项资金

    北京市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项目--详细介绍
    添加时间: 2014-11-5 16:30:59 点击次数: 1036 次 返 回
    为提升北京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应用水平,市经信委与市财政局组织开展北京市2011年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支持项目公开征集的工作,市财政局安排资金,用于支持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应用的相关项目。为做好开发区2011年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支持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金支持范围
    (一)支持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1.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试点项目。
    2.重点功能区的信息化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试点项目。
    3.城乡一体化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试点项目。
    (二)支持信息化基础设施应用项目。
    1.无线城市应用试点项目,包括利用WLAN为部分公共区域提供公益性无线接入服务试点。
    2.物联网应用试点项目,包括交通出行、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的物联网应用。
    3.电子商务应用试点项目。
    4.综合性和行业性云计算应用试点项目。
    5.“三网融合”应用试点项目。
    6.利用信息化基础设施开展的提高城市运行管理水平、服务民生、服务社区基层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信息化应用试点示范项目。
    (三)支持信息化基础设施新技术、新业务推广应用项目。
    1.利用TD-LTE技术开展的应用试点项目。
    2.光纤复合低压电缆技术应用试点项目。
    3.下一代互联网和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的试点示范项目。
    4.其他有助于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城市信息化水平、拉动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信息新技术的示范应用。
    二、资金申请的条件和方式
    (一)资金申请条件:在北京市投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及信息化应用项目的单位可申请使用本资金。项目申请单位必须符合《北京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支持项目申请基本条件要求》(附件1)的规定。
    (二)资金支持方式:资金支持原则上采取财政拨款补助或银行贷款贴息。
    财政拨款补助是指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的补助资金,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企业的注册资本金额。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当年投资额的20%,每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银行贷款贴息是指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使用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给予的贷款利息补贴。原则上按项目贷款建设期利息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一年。实际贷款年利率高于6.1%的,按照6.1%计算,低于6.1%的,按照实际贷款利率计算。每个项目每年最高贴息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三)已享受国家和市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不能再享受本项资金的支持。
    三、项目申请流程
    (一)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及信息化应用项目,申请单位填写《北京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支持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附《北京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支持项目申请材料要求》(附件3)所需的材料。向开发区管委会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提交申报书,并由开发区信息办会同开发区财政局进行初审。
    (二)初审合格的项目,由市经济信息化委进行汇总,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初评。初评采用专家论证会方式,由信息化和财政专家对项目分批进行论证评审,提出支持项目的建议。
    (三)通过初评的项目,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市财政局根据有关规定,联合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审。
    (四)通过评审的项目,报请北京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协调小组批准。
    四、监督和验收管理
    (一)批准同意给予支持的项目,由市经济信息化委与项目实施单位签署《北京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支持项目合同书》。项目实施单位收到财政资金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资金使用必须与项目合同书保持一致,严禁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期间,项目实施单位每三个月向市财政局和市经济信息化委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在一个月内向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报送项目竣工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
    (二)市财政局负责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市财政局可委托同级审计部门或中介机构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做好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
    (三)项目完成后,由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项目验收。对经考核和验收评价未达到有关要求的项目,应限期整改,整改未完成单位对其申请资金项目不予受理。
    (四)项目实行法人负责制,凡涉及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北京信息化提升资金,妨碍监察和审计部门依法对项目进行督查和审计,违反项目操作程序的单位,要追究单位法人的责任,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处分,触犯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将截留、挪用或通过弄虚作假骗取的资金全部收缴市财政,并取消其本次及以后年度申请项目支持的资格。
    试点项目是指必须要在北京本地从事的项目。
    北京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支持项目基本条件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求
    (一)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从事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从事对重点功能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信息化基础设施应用、新技术和新业务推广应用项目:企业、事业单位或社团组织。
    (三)企业要求在国家或本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净资产不低于注册资本;事业单位不包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申报各类项目,应立足于北京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及本市经济发展的要求,结合本区域产业定位及发展特点,能够提升本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及信息化应用水平。
    三、企业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三年内无连续亏损现象,处于建设期内的新建企业(登记注册时间3年内可视为新建企业)除外。
    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北京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2009-2012年)。
    六、项目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
    北京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2009-2012年)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信息化基础设施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标志。经过筹办和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本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大幅度提升,总体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但与国际发达城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为全面提升本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计划。通过本计划的实施,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扩大网络和信息消费,巩固软件业的全国领先地位,满足总部经济、金融服务业等领域和行业的发展需要。
      
      一、总体目标和实施原则
      
      (一)总体目标。
      
      到2012年底,力争吸引社会滚动投资l000亿元,建设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成信息通信枢纽和互联网中心城市,实现网络、应用、技术和产业的良性互动,推动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为市民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务,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平安北京”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1.将北京建成城乡一体化的数字城市。在全国率先建成城乡一体化的高速宽带信息网络,到2012年底,互联网家庭入户带宽超过2O兆,企业入户带宽最高达到1O千兆,基本完成数字电视双向改造。
      
      2.将北京建成资讯获取便利的信息城市。普及信息化应用,使用户能够非常便捷地获取各种信息,提高市民生活品质、城市运行效率和企业经营效益。
      
      3.将北京建成移动互联的网络城市。完善第三代移动通信各项服务,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实现无线接入方便、快捷,使用户能够在任何时点访问互联网。
      
      4.将北京建成信息新技术、新业务试用推广的先行城市。优化政策环境,与国家及本市自主创新工程对接,争取率先试用和推广各种新技术,带动信息基础设施上下游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和创业。
      
      5.将北京建成信息安全水平一流的可信城市。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信息服务的安全和质量保障水平。
      
      (二)实施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编制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充分发挥企业在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创造公平竞争和发展的环境。
      
      2.适度超前,应用带动。适度超前建设信息化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其在公共服务、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城市管理和社会公众生活、娱乐等方面的应用,带动企业加快投资建设。
      
      3.集约建设,资源共享。大力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减少重复建设,提高利用效率。
      
      4.试点示范,创新发展。大力支持泛在网络等新技术的研发、应用和试点示范,促进计算机网、通信网、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为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产业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1.加快建设第三代、完善第二代移动通信系统。到2012年底,基本建成基站布局科学、通信覆盖全面,服务水平全国领先的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同时,进一步完善第二代移动通信系统,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建设国际先进水平的城市高速信息网络。提高网络承载能力,大幅度提升互联网接入宽带标准,推进光纤到楼入户,逐步替代传统铜缆。到2012年底,实现进入家庭用户互联网带宽超过20兆,进入企业用户互联网带宽达到100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六大高端产业功能区实现进入企业用户带宽最高达到1O千兆,新城地区按照高标准同期规划和建设信息化基础设施。
      
      3.率先建成城乡一体的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按照城镇地区水平规划建设农村地区信息化基础设施,使光缆网络到达全市各行政村,实现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跨越式发展。采取多种技术形式实现宽带入户和“数字家园”全面宽带接入,推进农村通信信息服务站点建设,实现通过宽带网络为农民提供技术学习、医疗卫生、创业就业、农产品销售等服务的目标。
    4.加快交互式高清数字电视改造和移动多媒体系统建设。按照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NGB)的相关规划,以企业投资、政府适度补贴的方式,完成全市交互式数字电视网络改造和平台建设,开展交互式数字电视业务,全面推进移动多媒体系统建设。
      
      5.统筹信息管道和地铁内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由企业投资,集约建设覆盖全市的信息管道,并将其连接成网,满足各类用户的需要。统筹协调建设地铁内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满足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政务专网的通信覆盖需求,满足城市管理、应急指挥体系和社会公众的信息通信需求。
      
      6.建设与第三代移动通信和固定通信相补充的宽带无线接入项目,形成可随处连接的信息网络。
      
      7.完善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高标准完成800兆无线政务网和有线政务网络改造,满足各类政务业务需要。加快政务信息安全及应急处置相关设施、视频监控系统、广电信息灾备及监控中心等项目建设。完善无线电监测网络,建设无线电发射设备检测国家实验室,做好与周边省区市无线电管理的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工作。
      
      (二)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服务能力。
      
      1.提升信息通信枢纽和互联网中心城市能力。发挥首都总部集聚的优势,合理规划布局,推动北京信息通信和数据交换枢纽建设及超级计算中心建设,争取电信运营商在京建设面向全国和国际的数据交换中心、互联网数据中心、生产运营中心、呼叫中心、容灾备份中心。
      
      2.带动基于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宽带网络和交互式数字电视业务的信息服务项目发展。政府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吸引社会投资,扶持壮大一批专业性公共信息服务企业,引导互联网内容产业发展。整合政府和社会信息资源,推动教育、医疗、交通、旅游、金融等民生领域的公共信息服务。
      
      3.开展信息通信新技术的研究和试点。积极争取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以及下一代互联网等相关研发项目落地,把本市建成国家信息通信领域科研创新的主要基地。开展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及泛在网络、绿色节能设施及设备的研究和试点示范,推进相关产业基地建设。
      
      (三)拉动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
      
      1.促进电子信息新产品开发和产业升级。结合本市调整和振兴电子信息产业的实施方案,由政府给予政策、资金支持,拓展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空间,推动产业创新,促进信息通信产品制造等产业协同发展,积极推动北京电子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2.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制定促进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引导和扶持企业利用信息化基础设施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与国家相关重大科技专项对接,壮大信息安全产业,保持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较快增长和国内领先地位。
      
      (四)大幅度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1.推进“信息惠民”计划。按照国际先进城市的信息服务标准,提供全面覆盖、方便快捷的公共信息服务。提升政府在线服务能力,全面实现“一站式”网上服务;推进“校校通”工程,加强基础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构建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交互式数字化学习环境;实施“二、三级医院网上服务”行动计划,推广在线预约和面向社区、家庭的远程医疗服务;实施以电脑、宽带网络和信息下乡入户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化三下乡”工程,方便农民获取信息;实施“数字社区”行动计划,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和各种支付手段,推进水电气热等公共事业信息化和“数字北京”缴费服务平台应用,方便市民缴费;推进数字博物馆、图书馆和档案馆等服务平台建设,提供免费的在线文化信息资源;扶持一批社会性公共信息服务网站,提供交通出行、文化娱乐、餐饮购物、旅游休闲等与社会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服务。
      
      2.实施“信息强政”计划。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立足首都实际,着力强化“履职效率、管理效能、服务效果、创新争优”绩效管理,遵循电子政务发展规律,用4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应享尽享,重点完善4大基础数据库应用及经济运行、城市运行、应急联动、流动人口、土地房屋、食品药品、社会信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等业务领域的信息化服务和监管,提高协同监管水平、综合决策能力和城市运行效率。3.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制定本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信用体系、信息安全体系和支付体系建设。扶持中小企业专用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开展移动电子商务试点,引导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鼓励个人电子商务从业和消费,把本市建设成为电子商务服务之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和协调力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为副组长的北京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在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协调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各项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市广电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农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园林绿化局、市金融局、市知识产权局、市重大办、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无线电管理局、各区县政府、北京市电力公司。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化委。由市监察局和市政府督查室对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按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双进入”的工作机制,设立专项工作机构,协调解决基站选址、地铁通信覆盖、信息管道共建共享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二)加快办理重大项目审批手续,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通过本市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机制,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加快推进重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承担建设任务的企业做好服务。
      
      (三)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完善相关扶持政策。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应用带动的原则,创新推进机制,统筹财政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资金使用效果。引导企业利用贷款贴息、担保补贴等相关政策措施,尽快落实建设资金。对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宽带互联网、数字电视的增值服务内容开发及应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发展,中小企业专用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对宽带互联网接入、移动通信服务和双向交互式数字电视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公益性信息化基础设施服务实行政府采购。
      
      (四)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积极争取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在本市开展“三网融合”试点工作,促进信息服务业和文化产业有序发展,满足公众对信息和文化的需求。
      
      (五)完善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加强监督管理。
      
      制定信息管道集约化建设的政策和管理规范。制定住宅小区、商用楼宇内固定电话、宽带、移动通信覆盖系统和有线电视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和使用规范,并纳入到本市相关建设规范中。完善各类基站、无线电监管设施和通信设施共建共享政策。理顺价格机制,建立市场监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北京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任务分工
      
      一、协调落实各电信运营商的基站站址
      
      任务目标:审核各运营商提出的基站建设选址需求、移动信号室内覆盖需求并进行科学整合,由“双进入”专项工作机构协调落实。加快办理基站站址相关审批手续。协调、指导和督促电信运营商美化基站等外露设施,及时对己建基站进行验收,公开相关验收测试数据。
      
      完成时间:2010年底前
      
      责任单位:市通信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市无线电管理局、各区县政府
      
      二、协调落实中央在京单位和驻京部队单位的基站站址
      
      任务目标:争取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支持,协调中央在京单位、驻京部队单位的基站选址,并落实基站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工作。
      
      完成时间:201O年底前
      
      责任单位:市通信管理局、相关区县政府
      
      三、协调落实已建住宅小区和商用楼宇建设红线内管道和相关设施的建设和使用
      
      任务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和政府相关部门与企业“双进入”的原则,协调建设红线内管道及进楼设备间、交换接点间(箱)等设施建设,供电信运营商、歌华有线公司等企业统筹使用,并与建设红线外管道连接。
      
      完成时间:2012年底前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通信管理局、市广电局、各区县政府、北京市电力公司
      
      四、落实电力保障和配套措施任务目标:按照2008年北京奥运会筹办、举办期间的审批和建设方式,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用电审批和电力建设,满足基础网络运营商网络机房等方面的用电需求,提高电力保障等级,完善保障预案。
      
      完成时间:2012年底前
      
      责任单位:北京市电力公司
      
      五、制定信息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规范,加强管理和协调
      
      任务内容:制定信息管道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规范,健全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加快信息管道建设,促进新增和现有信息管道的互联互通,形成完善的信息管道网络。将住宅小区和商用楼宇建设红线内的信息管道、进楼设备间、交换接点间(箱)等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规范纳入住宅小区和商用楼宇竣工验收内容,并加强监管。
      
      完成时间:2012年底前
      
      责任单位:市通信管理局、市规划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广电局、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各区县政府
      
      六、研究建立信息化基础设施价格机制并加强监管
      
      任务内容:研究建立信息管道、机房、地铁共用信息化基础设施、塔站等方面建设和使用的价格机制,加大政府监管力度。
      
      完成时间:2009年底前
      
      责任单位:市通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广电局、市交通委
      
      七、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审批工作
      
      任务内容:通过绿色审批通道,尽快完成中国移动国际信息港和中国电信海外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及研发中心等建设项目的立项、土地利用、规划、工程建设等相关审批手续。
      
      完成时间:2009年底前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
      
      八、协调落实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政务专网的地铁通信覆盖,制定相关政策规范
      
      任务内容:协调通信、广播电视运营商在已建地铁实现通信覆盖;新建地铁同步完成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政务专网的通信覆盖,满足城市管理、应急指挥体系和社会公众的信息通信需求;制定地铁配套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政策规范。
      
      完成时间:2012年底前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通信管理局、市广电局、市重大办、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九、制定完善投融资扶持政策
      
      任务内容:根据现有政府投融资体系,结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的特点,制定完善投融资扶持政策,加快推动项目落地。
      
      完成时间:2010年底前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十、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政策
      
      任务内容:结合本市产业促进相关政策,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发挥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对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和促进相关设备在本市制造,促进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完成时间:2012年底前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拓展宽带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应用范围
      
      任务内容:加快推进宽带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应用,为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三农工作等方面服务。
      
      完成时间:2012年底前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各区县政府
      
      十二、实施高清电视播出转换和交互式数字电视网络改造,推动高清数字电视产业发展
      
      任务内容:北京电视台用3年时间,实现BTV一北京、BTV一文艺、BTV一体育频道高清、标清同时播出。歌华有线公司同步完成高清交互式电视网络等基础设施改造和高清交互式机顶盒项目。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推动多渠道融资,促进高清数字电视产业发展,拉动消费和相关产业升级。
      
      完成时间:2012年底前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商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国资委
      
      十三、研究推进“三网融合”工作
      
      任务内容:积极争取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在本市开展“三网融合”试点工作,促进信息服务业和文化产业有序发展,满足公众的信息和文化需求。
      
      完成时间:2012年底前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商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通信管理局
      
      十四、加强信息通信新技术的科研和试点
      
      任务内容:积极争取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本市落地,开展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新技术的研究和试点工作。加大互联网协议第6版本(IPv6)及泛在网络等新标准、新技术在本市政务专网上的示范应用。完成时间:2012年底前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十五、加强对信息服务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任务内容:研究制订相关政策、保护信息服务运营商在业务、服务和信息内容等方面的知识产权。
      
      完成时间:2012年底前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市工商局
      
      十六、在政府采购时,优先采购信息通信领域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任务内容: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标准,在政府采购时,优先采购时分同步码分多址(TD-SCDMA)等信息通信领域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完成时间:2012年底前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十七、做好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宣传工作
      
      任务内容:通过各种渠道和手段宣传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普及相关科学知识,消除社会公众对基站电磁辐射等方面的疑虑和误解,确保基站建设顺利进行
      
      完成时间:2012年底前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商市委宣传部,市通信管理局、市广电局、各区县政府
      
      十八、加快引进信息化科研、建设所需人才
      
      任务内容:完善相关政策,落实配套措施,解决信息化科研、建设领域所需人才引进问题。
      
      完成时间:2012年底前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商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