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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详细介绍
    添加时间: 2014-11-5 16:26:14 点击次数: 1844 次 返 回
    项目背景:
        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建设所需资金少,建成周期短,决策机制灵活,管理成本低廉,能够适应市场多样性的需求等特点,特别是在创新机制和创新效率方面具有其它企业无法比拟的优势。科技型中小企业既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现技术创新的有效载体,也是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近年来的发展表明,科技型中小企业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经济发展新的重要的增长点。因此,结合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和资本市场的现状,建立以政府支持为主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促进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通过拨款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培育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必将对我国产业和产品结构整体优化,扩大内需,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带动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快速的发展等起到积极的作用。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作为中央政府的专项基金,将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进行运作,扶持各种所有制类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有效地吸引地方政府、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投资,逐步推动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高新技术产业化投资机制,从而进一步优化科技投资资源,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和发展的良好环境。
    基金定位:
       创新基金作为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资助手段,将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通过支持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培育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将重点支持产业化初期(种子期和初创期)、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风险较大、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并将为其进入产业化扩张和商业性资本的介入起到铺垫和引导的作用。因此,创新基金将以创新和产业化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上联“八六三”、“攻关”等国家指令性研究发展计划和科技人员的创新成果,下接“火炬”等高技术产业化指导性计划和商业性创业投资者,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同时,推动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客观规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新型投资机制。
    支持重点:
      创新基金坚持市场导向、支持创新、鼓励创业、突出重点、规范管理、竞争择优的原则,重点支持方向如下:
      支持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竞争力、市场前景好的研究开发项目,培育、形成一批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群及产业; 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特别是“8”计划、攻关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相关成果的产业化项目及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
      支持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以出口为导向的项目,特别是具有我国传统优势,加入WTO后能带来更多市场机遇的项目;
      发挥创新基金雪中送炭的作用,加大对有一定基础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尤其是孵化器内企业的支持;加大对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办企业的项目支持,培育一批成长性好、核心竞争力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支持西部地区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市场前景好、技术成熟、有优势、有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项目。
      企业申报的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要坚持市场导向,有较强的创新性,有较高附加值,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
      本指南不涉及农业类项目,农业类项目均归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有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由科技部另行发布。
      企业申报没有列入《指南》的项目,原则上本年度不予支持,《指南》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企业不要申请。
      对于部分技术领域或行业中具有共性的项目,本年度创新基金将采用专题评审方式集中受理企业申请。
      申请者必须注意: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将通过竞争择优产生,审查筛选过程规范、严格,只有创新水平高和市场前景好的项目方有可能获得创新基金资助。
      年度创新基金不支持的项目在本指南各领域项目前言或项目中明确标出。
    政策与目标:
    创新基金作为目前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政策着力点的中央政府财政专项资金,肩负着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重要使命。
    一、创新基金的宗旨
      首先是支持技术创新。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要求在技术、工艺或产品性能上有较大的创新或有实质性的改进,技术水平至少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其次是鼓励技术创业,培养技术创业企业家。创新基金重点支持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先支持由高素质的科技人员和留学归国人员创办、领办的企业,使其能够在创新基金的帮助下,利用其拥有或掌握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和高水平的技术成果进行创业。通过创新基金的支持,提高初创企业抵御早期风险的能力,帮助企业渡过发展的困难时期。
      第三是促进产业发展。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按照产业链专业化分工和规模化生产的要求,形成功能部件研发和配套生产,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第四是引导社会资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基金的建立,一方面通过直接资助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的不足,另一方面是通过引导和示范,吸引和带动各级政府、金融机构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动的关注和支持,带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融资体系的建立,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状况。
    二、创新基金的运行机制
      创新基金的管理采取政府部门决策和监督、专家咨询和指导、基金管理机构组织和实施的“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即科技部、财政部作为政府机构负责制定创新基金运作规则,决定创新基金的总体工作目标和《指南》,并对运作情况实施监督和指导,同时具有对创新基金项目的最终立项审批权;专家咨询委员会作为创新基金咨询机构,负责审议确定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领域,并对创新基金的管理提供指导和咨询意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作为创新基金的办事机构,负责创新基金的日常管理与创新基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从而实现了政府决策与专家咨询紧密结合、决策监督与管理实施相对分离,各尽其责、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管理特点和运行机制。
    三、创新基金的立项审查机制
      创新基金项目评审采取专家与企业“背靠背”的评审方式和竞争择优的评审制度。专家由技术专家、行业管理专家、投资专家、财务专家、企业家等构成。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专门建立了专家库,严格遵循德才兼备的专家选取原则,并对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和严格的考评制度。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组织的立项审查过程规范,设有互相监督机制。
      创新基金项目评审内容既包括对项目技术水平的审查,也包括对企业综合实力的审查。评审专家按照企业发展能力、项目技术创新性、项目产品市场、商业模式、企业财务状况、投资预算的合理性和自筹资金的可行性等多个方面的评价指标,审阅企业的申报材料。
    四、创新基金各类项目审查重点
    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动的特点和创新基金的支持政策,创新基金采取不同的项目类型给予资助。各类项目的审查侧重点是:
      创新项目: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新产品的研发初期、研发中期以及对于市场急需的、有较好创新性的产品中试阶段的技术创新活动。技术创新性包括新技术的发明、一项成熟技术的新应用、多项技术的集成应用。对于研发初期的项目,立项审查关注的重点是技术创新性、企业领导者素质和创业团队状况。对于研发中期的项目,立项审查关注的重点是项目产品的技术创新性、项目产品市场、项目承担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基础条件。对于高技术服务业项目,支持的目的是通过资助服务中的技术创新活动,提升企业核心服务业务水平和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促进高技术服务业企业的快速成长,立项关注的重点是服务的技术含量和商业模式创新。
      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贴资金项目:重点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创新资源共享服务,为技术创业提供孵化服务,为中小企业技术转移提供服务等服务业务。支持的机构需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明确的服务对象群体、较好的服务基础和服务能力。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贴资金项目设立的目的是通过资助,引导和鼓励更多非营利性和公益型机构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群体的技术服务,并使其形成一个群体,更加有效地发挥中央财政的政策引导作用。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贴资金项目立项审查关注的重点是服务内容的市场需求、服务能力和服务绩效。
    发展历程:
    自1999年6月正式实施到现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已经走过了整整10多年的发展历程。10余年间,创新基金培育了一大批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催生了一大批高新技术成果和项目,形成了一大批有竞争力的新型产业,有力地推动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项目组织实施10余年来,创新基金坚持以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为重点,在企业规模上,创新基金支持的主体都是人数不足500人、成立时间较短的中小企业;在项目进度上,创新基金支持的主要是拥有处于种子期的技术项目,即尚处于中试阶段并未实现产业化的创新项目。据统计,10余年来,创新基金共立项14450项,立项金额88.4亿元,平均每个项目支持金额61.18万元。截至2011年,创新基金共完成创新基金项目验收7921项,其中合格的5523项,占验收项目总数69.73%;基本合格的1113项,占验收项目总数的14.05%;不合格和终止的1295项,占验收项目总数的16.35%。
      通过10年组织实施,创新基金得到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已经成为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最重要的财政支持渠道;同时,创新基金管理机制及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在社会上也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和好评。2008年,创新基金写入被科技界称为“科技宪法”的《科技进步法》,从法律上保证了创新基金的资金来源。
      10年间,创新基金以不大的财政投入,引导了政策性金融资金、商业银行信贷以及保险资金等多种金融资本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格局的形成,使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投融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据介绍,1999年,创新基金立项数仅为1089项,支持金额为8.16亿元。到2008年,创新基金立项数已经达到了2470项,支持金额达到14亿元。目前全国3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都设立了地方创新基金,基金总额36亿元。
      创新基金资助的技术项目在多种行业运用,带动了大批相关行业兴起。10年来,创新基金坚持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资源环境、高技术服务业以及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领域,重点部署。近年来,创新基金尤其重视对节能减排等领域的扶持。经过多年培育,这些领域正在涌现能够加速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和调整,带动新一轮经济增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业态。
      近年来,创新基金不仅支持大量的初创企业和成长初期的科技企业,还大力扶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服务。这种支持方式使更多的中小企业受益,起到了“扶持一个点,带动一大片”的作用,特别是对区域传统产业的升级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创造高端人才就业,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机构设置与职能:

    各部主要职能:
    一.项目受理部
      统一受理创新基金项目申请并对申请项目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负责编制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和工作指南;
      负责创新基金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工作和专家委员会的联系工作。

    二.项目审理部
      负责委托或组织有关中介机构、专家进行创新基金项目的立项评估、评审、招标及专家
      咨询工作,并提出立项建议;
      研究提出有关创新基金项目的评估、评审、招标标准及中介机构的资格条件。

    三.信息监理部
      负责对项目的立项及实施过程进行监理并组织项目验收;
      负责对创新基金整体实施进展、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并提出创新基金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负责创新基金的信息管理、信息咨询及信息开发工作;
      负责受理外界对创新基金有关问题的投诉。

    四.计划财务部
      负责制订并协调落实创新基金年度工作计划;
      负责提出创新基金项目建议意见,经报批后,编制及下达创新基金项目执行计划,并负
      责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
      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并联系有关金融机构落实项目贷款。